国内一些城市相继发生了出租车、运管部门与优步、滴滴、快的等打车软件之间的矛盾。其实,有关“专车”、“拼车”等服务自诞生起就其是否合理一直存在争论。
近日,交通运输部组织多位交通领域专家以及北京、上海、义乌、西安、青岛等城市的出租车公司领导和出租车司机代表召开了一次闭门会议,探讨如何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议案是针对“专车”的全国性网络约租车管理办法,该办法最快将在本月推出,并将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专车”对私家车说“不”
据透露,该管理办法大约有这几方面内容:
1.专车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的提供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
2.专车平台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以及在服务地具有相应机构和服务能力;
3.专车车辆必须取得营运许可证;专车驾驶员应具备驾驶资格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以及获得公安部的社会背景审查意见;
4.专车车辆档次应高于当地主流的巡游出租汽车,且不得开展低于成本价的促销活动;
5.禁止接入私家车等非运营车辆。
由此可见,管理办法将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专车”被纳入了网约车的范畴。“专车”按车型定价。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辆要有营运证,司机也要有上岗资格,但不允许巡游,禁止私家车加入。这意味着,监管者可能更倾向于发展具有合法资质、运营主体合法的“约租车”,明确对私家车说“不”,从而希望通过监管车辆和人来达到管理目的。
诸多知名人士称:专车不违法
这种思路也引来了一些行业人士的质疑,尤其是“专车”要办营运证。某人士指出:“营运证本身就是出租车市场发展之初的怪胎,也是出租车行业乱象的源头。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应该是积极引入新形态,降低准入门槛,而不是在专车这个新领域用陈旧的办法来管理。”
另外,私家车不能接入,租赁车辆不能合作(租赁车也无营运证),也都与业内呼声背道而驰。上海法律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刘远举对此提出质疑,他称,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企业利用新技术的优势,快速地组合商业合同,提供新型服务。“即使从最严格的政策法规来看,简单的把汽车租赁企业的车从事专车业务,都是合法的。”
知名互联网律师赵占领说,专车平台上的汽车租赁公司都只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不提供司机,用户通过专车平台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找代驾司机。原来的汽车租赁公司提供客运服务已经演变成汽车租赁和劳务代驾两个独立的服务。这一做法并不违反现有任何法律规定。
房地产界大佬任志强也在最新的博客中力挺专车。他认为,“打车软件有许多种,也许还不够完善。但社会已经用人们行为的选择证明了这是件好事。更多人、车早就在宁愿违法也要使用的投票中给出了答案。” ---上海商务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