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谢锦焕 崔嘉斌 岑柏瀚)不用花钱买车,也不用花时间养车,随时随地租用汽车越来越受到无车一族的青睐。而伴随着租车业务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将目光盯向了租车公司,通过假意租车,实则转手卖出获利。日前,广州白云警方在“3+2”专项行动中,连续打掉两个以上述手段作案的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女子租车诈骗4嫌疑人落网
今年7月1日,某网络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外租的1辆小汽车已经到期但没有归还,同时车上的2部GPS也失去了信号,而当时前来租车的顾客手机也无法拨通。就在租车公司正在查找该辆汽车的下落时,公司于7月5日接到名为冯×(29岁,山东人)的女子在租车平台下单租用汽车,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时发现,冯×的部分信息与7月1日丢失的汽车承租人信息相吻合,目前冯×居住在白云区。该公司工作人员根据这些线索,先后找到了冯×,以及与此次租车有关联的李×光(32岁,广西人)、李×(30岁)、贺×(28岁,均为天津人)等4人,并及时报警。
白云警方接报后,迅速介入开展调查,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嫌疑人抓获,缴获涉案汽车1台。经初步审查,嫌疑人李×光、李×、贺×假借租车之名将车辆转手卖掉获利,而冯×只是他们临时找来的租客。为干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避免使用自己的信息租车时留下线索,一般是由嫌疑人李×光负责策划、联系买家,而嫌疑人李×、贺×则是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利诱租客,然后指使租客使用个人信息租车,一旦拿到租来的车辆后,嫌疑人李×光立即将车辆卖出分赃。如7月3日,该伙嫌疑人以上述手段在某实体店租车公司交纳12000元的押金后,租到一辆价值约30万元的汽车,随后以50000元的价格卖出,其中嫌疑人李×光分得16000元,冯×分得15000元,其余2人各分得3500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李×光等4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初次注册租豪车8人诈骗团伙被一窝端
7月13日,初次在某网络租车公司注册租车的租客李×文(40岁,山东人)第一回租车就申请租一辆高档轿车。根据公司规定,在高档车进行交易时,需要有工作人员协助核实租车人的相关情况。而就在公司工作人员陪同车主进行交车时发现,租车人形色慌张。在谈话中,工作人员了解到,租车人受人指使,租车后准备将该车变卖。根据租车人提供的情况,工作人员找到另外7名相关人员,并迅速报案。
白云警方接报后,迅速介入开展调查,于当天在白云区黄石街辖内将嫌疑人王×强(27岁)、黄×太(35岁)、李×文(40岁,均为山东人)、张×德(25岁)、邵×川(32岁,均为内蒙古人)等8人抓获,缴获涉案汽车1台、对讲机3部等作案工具一批。
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利诱符合资格的租客租车,通过网络租车公司的网上租车平台,在租到车辆后或立即转手变卖,或将车辆进行拆解变卖零部件。
经审查,作为团伙头目的王×强负责策划、联系买家,张×德、黄×太负责利诱、物色租客。在7月13日的诈骗案中,王×强通过在该网络租车平台相中了一辆高档小轿车。王×强联系到买家邵×川等人,邵×川等人愿意以55000元买下该辆小车。随后邵×川等人支付了17000元到租客李×文的信用卡作为订金租车。李×文当天通过租车交易平台对该辆车进行了预订。嫌疑人供述,按照计划租车得手后,便拆除车上的GPS设备。为了变卖时的方便,该团伙还准备了大量伪造的抵押合同,对外宣称车辆由车主通过合法抵押得来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该团伙在取车时被租车公司人员发现端倪,后被警方抓获。
目前,8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
租车公司要严格把关租车程序,建立租客“黑名单”。在通过网络租车平台出租私家车时,车主要现场确认租车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并拍照、录像固定租车人与车辆的相关资料。警方提醒,对于远低市场价格的,或来路不明的车辆,买主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没有行驶证、发动机钢印号被打磨过、车子有过较大改动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同时警方重申,收买来路不明车辆的,涉嫌收赃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