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某网络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外租的1辆小汽车已经到期但没有归还,同时车上的两台GPS也失去了信号,此前前来租车顾客的手机也无法拨通。就在租车公司查找该辆汽车的下落时,7月5日,公司方面接到名为冯×的女子在租车平台下单租用汽车的申请。
该公司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时发现,冯×居住在白云区嘉禾,她的部分信息与7月1日丢失汽车的承租人信息吻合。工作人员根据这些线索,先后找到了冯×以及与此次租车有关联的李×光等4人,并及时报警。广州白云警方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将嫌疑人抓获,缴获涉案汽车1辆。
7月13日,初次在某网络租车公司注册租车的租客李×文第一回租车就申请租1辆高档轿车。就在公司工作人员陪同车主交车时,发现租车人形色慌张。在谈话中,工作人员了解到,租车人受人指使,准备租车后将该车变卖。根据租车人提供的情况,工作人员找到另外7名相关人员,并迅速报案。随后,白云警方在白云区黄石街辖内将嫌疑人王×强等8人抓获,缴获涉案汽车1辆以及对讲机3台等作案工具。
低价吸引买家收赃
警方查明,为避免使用自己的信息租车时留下线索,这两个团伙有专人负责策划、联系买家,还有人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利诱租客,然后指使租客使用个人信息租车。一旦租到车辆,就立即将车辆卖出分赃。
“第一个团伙在某实体租车公司交纳1.2万元押金后,租到1辆价值约30万元的汽车,随后以5万元的价格卖出。”办案民警说,其中嫌疑人李×光分得1.6万元,冯×分得1.5万元,其余两人各分得3500元。
而在7月13日的诈骗案中,王×强通过在该网络租车平台相中了1辆高档小轿车,他联系到买家邵×川等人,邵×川等人愿意以5.5万元买下这辆小车。随后邵×川等人支付了1.7万元给李×文,作为订金。李×文当天通过租车交易平台对该辆车进行了预订。
嫌疑人供述,按照计划租车得手后,他们便拆除车上的GPS设备。为了变卖方便,该团伙还准备了大量伪造的抵押合同,对外宣称车辆系由车主通过合法抵押得来。
警方提醒,在通过网络租车平台出租私家车时,车主要现场确认租车人的身份证、驾驶证,并拍照、录像,保留租车人与车辆的相关资料。对于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或来路不明的车辆,买主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涉嫌收赃的,警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