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第一季度,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两级检察院共审查发生在云霄县内的12起租车诈骗案件,案中45部受骗车辆均通过非法典当行销赃变现,涉案金额达418.7万元。2015年下半年,检察人员在云霄县进行调研,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正规典当行数量少,发展慢。如云霄县仅有两家典当行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规模小,与当地发展融资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极不相称。
二是非法经营典当业务量大,危害严重。根据相关规定,必须依法注册并执有《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能从事典当业务,其他任何经营性组织和机构的名称不得含有“典当”字样,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业务。调查发现,云霄县市面上以“二手车行”“信息咨询”为名及挂着“典当”字样的店铺数量众多,不少店铺违规超范围开展汽车等贵重物品的典当业务经营。因非法典当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发生损失后“典当人”难以维权,不仅对正规的典当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造成冲击,有的甚至成为洗钱、销赃的重要渠道。
三是典当业制度缺失,监管较难。表现为监管制度存在盲区。《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侧重于对合法典当行的监管,对从事非法经营典当业务的监管和处罚规定较少。而且办理此类案件时,取证困难。因系非法典当,典当者一般不愿意承认甚至隐匿身份进行典当,证人的查找、证据的取得存在障碍。
发现这些问题后,检察机关采取两项措施:一是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日常执法力度。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云霄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加强对违法经营质押典当行为的执法检查,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衔接,积极排查非法典当、办假证、高利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细化追究标准,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云霄县检察院就非法经营典当业务、接受来源不明的汽车典当等行为主观过错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研究,向当地公安机关、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提出可行性的追究标准,以有效打击为租车诈骗销赃的非法典当行为。